車輛檢驗明年1月1日起取消及調整部份檢驗項目
交通事務局聯同治安警察局日前舉行《車輛檢驗規章》新修訂內容簡介及驗車中心營運優化交流會,介紹《車輛檢驗規章》新修訂內容、驗車中心更換車輛檢驗設備和系統之安排、調整預約驗車系統,以及超過法定重量或尺寸等車輛須按許可批示所訂的條件通行等相關工作。業界就驗車標準、如何改善驗車流程及驗車中心設備等與政府代表交換意見
特區公報已於今年9月27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核准修訂《車輛檢驗規章》,即在確保車輛符合安全要件的條件下,調整及取消了部份檢驗項目,包括取消懸掛裝置效能的檢測,以及遠光燈垂直及水平照射位置、近光燈水平照射位置的檢測,但保留檢測遠光燈的照射強度、近光燈垂直照射位置最大高度。
有關修訂旨在簡化驗車流程,提升驗車效率,縮短市民及業界人員輪候驗車的時間。經初步評估,2022年約有近6萬8千輛輕型汽車需要年檢,在取消懸掛裝置效能的檢測後,預計每輛車可節省2分鐘檢驗時間,按年大約可減省2千多個人力小時。而參考2020年及2021年受檢汽車中,約有1成1 汽車是由於燈光照射位置檢測不合格而需要複驗,調整有關檢驗項目後,預期亦將減少複驗個案。
另一方面,交通事務局將於2022年1月起分階段更換澳門摩托車檢驗中心及路氹城汽車檢驗中心的車輛檢驗設備及系統,並會預先架設臨時驗車線,以確保工程期間維持兩驗車中心運作,預計整體工程明年7月完成。
同時為更好理順驗車中心之秩序,局方計劃於明年1月起將驗車預約時段改為半小時制,並設立報到區及預約時間前後15分鐘報到機制,即車輛於預約時間15分鐘前到達不得進入報到區及不得在區外停泊等候,遲於預約時間15分鐘後到達則不予進場及需重新預約驗車;而新車檢驗方面,摩托車試行全日制,汽車則維持半日。上述安排為避免預約檢驗車輛過於集中在同一時段到場,而影響到後續之車輛無法按時驗車。
(資料來源:交通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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